对需要民政部门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哪些渠道进行安置?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时间:2024-08-30 15:47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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