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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就读期间被公、检、法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以及服刑在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自被执行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次月起停发并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二)在校就读期间受到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自学校做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停发并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三)伪造材料,多头申请“助学工程”项目助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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