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时间:2024-08-30 14:55

  2024年7月1日起,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2213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792元。其中,厦门市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都是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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