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3-18 19:37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闽民规2025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我厅出台了《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闽民规202215),《办法》配套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两个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厅对2022年的《办法》进行了修订,补充增加了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福利彩票、志愿服务等其他民政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形成了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分为总则、裁量规则、监督管理、附则四章,对如何适用裁量权基准做了详细规定。

第二部分是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分为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救助、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福利彩票管理,共八章七十四项行政处罚基准,对如何进行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部分是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详细罗列了对应的行为和处罚结果。

四、有效期限

《办法》自2025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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