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含音频)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3-02-06 10:06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福建省“公民身后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创新政务服务有关部署解决群众身后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实现“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起草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闽公综〔2021〕275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在前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与联办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联办单位和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方案》。

四、主要内容。《方案》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要求各联办单位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第二部分为实施方式,通过福建网上办事大厅或者闽政通APP“身后一件专区进行在线申报,各联办部门在部门自建系统上进行审批办理。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部署开展建立“公民身后一件事”部门联办机制、升级改造业务系统、编制发布“公民身后一件事”指南规程三项重点工作。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对各地各部门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三项工作要求。

五、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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