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3-03-07 15:4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黄一峰代表《关于完善老旧小区长效治理的建议》(第109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对老旧小区改造、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将业委会人员、物业公司通过法定程序选为居委会成员。认真落实《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加强困难群体补助,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需支付个人承担完善类、提升类项目建设费用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计生户、贫困残疾人户,按个人出资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临时救助。指导各地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不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黄一峰代表所提的建议,我们认为符合工作实际,对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努力推动,共同做好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长效治理,让老旧小区的群众有更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黄小谷(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0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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