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3-03-06 16:41

省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银发经济的建议》(第1369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培育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增长等文件精神,立足民政主业,挖掘内生动力,在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方面,主动作为,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突出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一是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全省建设662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和中心乡镇覆盖率100%;建成长者食堂2368个,方便长者就近就便用餐;社区、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由42%提高到72.1%。二是把机构养老作为重要支撑。实施养老服务投资工程包、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建设,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1张提高到40张。三是把培育养老服务企业作为有效补充。先后培育了以“国德养老”“龙人·伍心”“微尚科技”为代表的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带动近千人就业创业。

  二、降低养老服务运营成本。一是推动出台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文件,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分类管理。二是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并发布《福建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三是切实落实养老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要求。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

  三、实施农村养老设施改造升级。一是下拨省级补助资金1.02亿元,鼓励各地开展乡镇敬老院安全达标改造。二是实行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给予一定的免租期、较长的承包运营期,引导品牌企业连锁运营,降低管理成本,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比例由38.5%提高到49.7%,床位使用率由50%提高到55%。三是推动开展法人登记,明确运营主体,693家乡镇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或企业、民非法人登记,法人登记率从32.69%提高到97.2%。

  四、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从1.97万人发展到2.6万人。二是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认真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实施大排查大整治。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建立养老服务督查考评、定期评估、违规退出、星级评定等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将“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纳入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促进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福州社会福利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符合消费需求、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促进养老产品用品、老年体育文化、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相关业态发展,扩大服务消费,使养老服务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袁国军

  联系电话:0591-87320153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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