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昭阳委员:
《关于构建社会型企业以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的提案》(第2025207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科技厅、人社厅、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93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6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90%。近年来,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加大政策、资金、人员等支持力度,逐步构建“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不断强化政策保障。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对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在资金扶持、省级财政补助、保障运营场所、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省卫健委会同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税费优惠,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202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养老’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推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养老托育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培育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企业,支持开展‘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
(二)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省民政厅推动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等7个城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浦城县、翔安区入选民政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积极开展全省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2024年评定五星级养老机构19家、五星级照料中心17所、五星级农村幸福院103个,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省卫健委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于202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实施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项目,累计为4.2万名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评估与服务;于2023年开始在试点地区实施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累计服务数量为44万人。通过家庭病床等方式将康复医疗、护理、安宁疗护、中医适宜技术等延伸至社区和家庭,超过90%的县(市、区)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已有532家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累计建床9648张。
(三)不断推动新技术与智慧养老紧密融合。“十四五”以来,围绕智能照护产品开发、康复医学、老年医学等方面,省科技厅累计安排省级科研经费5000余万元,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基于语言认知控制多需求架构探讨中西医结合语言康复改善老年语言障碍功能重组机制及应用”等近200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其中,除自然科学基金基础性研究项目外,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项目占据多数。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合正上智能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等共同承担的“一种触觉反馈式手功能康复训练智能外骨骼的研发”项目,通过触觉反馈式电子皮肤技术和可穿戴式外骨骼机械技术,研发智造一款集手功能评估、手功能训练的医疗家庭两用的手功能康复外骨骼系统,以帮助老年患者脑卒中后手功能障碍的康复。
(四)不断增强家庭照护功能。一是建立法治保障。2017年,我省出台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二是组织培训支持。省民政厅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鼓励和引导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今年5月,福州市民政局举办2025年福州市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班(第一期),聚焦“如何给卧床老人翻身、扣背排痰”等问题,在模拟居家环境中配备护理床、轮椅等设备,通过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结合,让更多家庭照护者从中受益。三是开展评选表彰。为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近年来,我省积极参加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评选了一批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同时,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讲好敬老文明故事,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的具体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我省《盼春归》、《一杯水的温度》等作品在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中受到扶持。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破解家庭照护难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创制。继续认真落实《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关于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有关问题的可行性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促进子女更好参与老年人关怀照顾,营造亲情浓厚的养老氛围。对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和企业,从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二)进一步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聚焦“建平台、扩队伍、优服务”,建设“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引导带动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推进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和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遴选100个长者食堂给予奖补,建设2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四是推进医养结合。支持社会型企业参与医养结合领域,逐步提高失能老年人服务人数,扩大医养结合服务试点范围,推进家庭病床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三)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养老产业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高校产学合作”等项目形式,积极引导并激励相关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等,围绕老年疾病康复、临床诊疗技术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重点支持智慧养老平台、AI健康监测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适老化技术及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养老产业科技创新成果。
(四)进一步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时、科学、综合应对老龄社会的共识,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宣传报道。积极利用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持续开展“敬老月”等活动,推动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
领导签名:王文才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501826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