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宸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20253006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按要求分别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民政厅办理答复。根据民政厅工作职能,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提案》比较客观地指出了我省养老服务,特别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将认真吸取并抓好落实。近年来,省民政厅多维度全方位持续发力,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一、从工作机制看,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福建养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式发展。颁布实施《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政府买单,为“6+1”人群(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二、从运营模式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全省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指导专业能力较强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完善“五社三站”联动服务机制,依托全省1100余个乡镇(街道)社工站、1.7万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等服务(数据由社工部提供)。
三、从服务规范看,研究出台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专项政策文件,编制起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规范》等福建地方标准。根据民政部《“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发展指标跟踪调度工作的通知》指标要求,按照每个补助400万的标准,支持15个县(市、区)建成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引领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四、从队伍建设看,推动出台《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家政赋能养老服务。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激励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改委等11部门出台《福建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人才培训阵地、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拓展人才供给渠道等多项举措。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需要多部门同题作答,共同发力。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谋划布局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从源头上建成建好养老服务设施,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基础支撑。二是严格落实“四同步”有关要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杜绝设施闲置或改变用途。三是优化养老服务资金投向,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财政资金重点投入方向,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四是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选好服务队伍,规范服务行为,严格事中监管,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培育更多更好的养老护理人才。
衷心感谢您对福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袁国军
联系电话:0591-8732015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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