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7-30 22:29

兰志红委员

《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教育工作的提案》(202422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把老年教育参与率作为“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要求。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质量水平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补助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0个,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现有五星级养老机构65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6个、农村幸福院308所,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均设置了能满足老年教育活动要求的活动室,配齐了基本教学设备。三是探索老年教育线上线下相融合,在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设福建老年大学线上教育、老年照护教学视频模块。四是开展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试点,按照“有教学场所、有设施设备、有课程设置、有师资队伍、有管理制度”的“五有”内容,试点建设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53,累计举办教学活动1300余场次,参加老年学员达5万余人次。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我省老年教育仍存教育供给不足、教育方式较单一、资源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要求,继续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构养教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四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提供教育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完善设施设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老年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与老年教育机构协作,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二是增加服务设施供给推动新建50所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场所支持。探索采取向老年教育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购买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教学难题,增强老年教育可及性和便利性。是创新“学堂+食堂”等乐学模式鼓励各地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设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满足精神慰藉需求。引导农村老年人互助互学,增强终身学习的快乐体验,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学有所用”,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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