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420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7-30 22:24

陈兴炎委员

《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年教育向社区、农村延伸的提案》(202420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养老服务工作,《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健全省、市、县、乡、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巩固提升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持续发挥示范性老年大学引领作用,支持社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学习点,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质量水平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补助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0个,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现有五星级养老机构65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6个、农村幸福院308所,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均设置了能满足老年教育活动要求的活动室,配齐了基本教学设备。三是开展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试点,按照“有教学场所、有设施设备、有课程设置、有师资队伍、有管理制度”的“五有”内容,试点建设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53,累计举办教学活动1300余场次,参加老年学员达5万余人次。四是创新“食堂+学堂”模式,引导各地通过引入老年大学教学资源等方式拓展长者食堂功能,在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我省老年教育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教育理念有待提高、老年教育资源匮乏、社会认知存在偏见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要求,继续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机构养教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四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提供教育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完善设施设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老年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与老年教育机构协作,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二是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新建50所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场所支持。探索采取向老年教育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购买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教学难题,增强老年教育可及性和便利性。是加强农村老年教育鼓励各地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设施,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满足精神慰藉需求。引导农村老年人互助互学,增强终身学习的快乐体验,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学有所用”,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依托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大学线上教育、老年照护教学等服务,让老人足不出户上“大学”,随时随地学本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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