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九三学社: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202320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1月1日《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都推动了我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共有184家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床位4.9万张,占总床位数的35%,142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共2721对。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建设。全面完成市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鼓励农村幸福院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同址或邻近建设。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鼓励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协作、家庭床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医疗卫生服务,为机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康复等服务。三是增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成66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心城区乡镇和街道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34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老年友好型社区。四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给予补助。五是加快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省10所本科高校、18所高职院校、17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所有地市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制度,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省养老服务人员发展到2.6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贵党派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为导向,通过医养结合的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推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发展向老年人倾斜的医保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项目,创新“商业保险+养老机构”合作模式,构建医养结合发展的新格局。三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结合机构。按要求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四是实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扩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提高培训频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官倩(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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