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7-31 11:33

兰志红委员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20232147号)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养老床位27.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8.9,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000多张;全省累计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7万个,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100%),建成农村幸福院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设施1万多个(社区、建制村覆盖率72.1%),累计建设老年人长者食堂2368个(含助餐点);培育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70处,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达到172家,培育养老护理员实训20个,发展养老从业人员2.6万人;全省228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申请通过开设1135人次;全省3647名县级以上医务人员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共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366.09万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721对,为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然而,诚如您所言,我省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推广智慧养老载体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阶段性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一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力度。根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工作机制和部门责任分工,按照“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以及《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督查力度,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落实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二是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各地依托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场所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同时拓展食堂变学堂服务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集居家、社区、机构等功能为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2023年安排建设50个。三是提升适老化智能化改造水平。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智慧养老相关硬件和软件安装使用等服务;强化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检测设备、自助式健康管理类监护设备,以及“智能药盒”“居家安全包”等适老化产品设备配备,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贴,不断提升居家老年人保障水平。

二、着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督促指导市县分级制定适应本地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政府兜底保障人员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开展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化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等“六助”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呼叫、健康档案、紧急救援等服务。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志愿互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支持等服务。三是不断推进医养结合再上台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平,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老年患者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康复治疗、基础护理等上门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完善家庭病床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家庭病床提标扩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进一步总结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精准对接国家第三轮试点城市扩围,力争更多城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三、不断创新丰富老年人关爱服务。一是建立关爱机制。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拟订出台《福建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意见》,做好(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进一步完善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委统筹指导,村(居)党组织负责实施,村(居)干部和在家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动态更新村(居)留守、空巢老人信息档案,开展定期巡访。同时,对无人照顾、风险等级高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村(居)委会按“一人一策”及时干预。二是做好文化教育。把老年教育增量重点放在村(居),推动老年教学点嵌入式延伸到村(居)养老服务机构,推广“长者食堂+学堂”模式,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推广“互联网+老年教育”,利用“乐龄学堂”“十点钟课堂”等,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捷渠道。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服务,传播优秀老年文化作品。三是推进队伍建设。继续做好第三批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遴选工作,以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养老服务人才。推动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和在职奖补等激励机制设立养老护理员基本工资分级指导标准。推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认定工作,以及将养老护理员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加大培训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齐村(居)助老员。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赵荣生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7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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