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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刘驰委员:
《关于发动社会团体做好福建省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振兴的建议》(202321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医疗卫生领域有关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我们着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支持医疗卫生领域有关社会组织成立,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随机抽查等工作,促进相关社会组织规范有序运行;积极配合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发挥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民政部门职责,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着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支持医疗卫生领域有关社会组织发展,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二是做好年报、等级评估、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促进有关社会组织规范运行,为发挥作用奠定基础。三是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引导医疗卫生领域有关社会组织发挥在助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振兴中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关注,您的建议对我省民政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领导署名:林 弘
联 系 人:李锋华(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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