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杰委员: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建议》(202312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配合乡村振兴部门,扎实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完善政策措施。对标对表相关任务分工,提请省“两办”出台《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制定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举措,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等措施,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考核评估及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地。
二、加强动态监测预警。省民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数据共享和监测预警机制,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聚各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将100多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及时推送各地查访核实,精准实施救助帮扶。
三、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把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作为村(社区)的党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结合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对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据进行梳理,并将筛查出的数据定点推送各地排查。各地民政部门借助基层网格治理模式和网格平台,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开展入户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排查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3.58万人次;截至目前,全省共将14.98万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您在提案中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持续配合省乡村振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我厅已制定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就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按照民政部印发的《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我省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检查纠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关注,您的建议对我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林 哲
联系电话:0591-87503790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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