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委员:
《关于推行我省长期护理保障失智保障政策的建议》(20223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注失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出台《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由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老城区和已建住宅区配建标准由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全省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100%;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1万多处,社区、建制村覆盖率达72.1%。养老机构总数共1180家,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6%,为失智老年人照护夯实了设施基础。
二、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出台《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具体细化医养结合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工作试点等4个清单。会同省医保局等部门下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截至2021年底,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172家,医养结合床位4.53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2582对、实现社区医疗服务延伸。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全省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4.3万人,2021年向社会输送相关专业毕业生3.3万人。各地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制度,通过开展“十佳养老护理员”评选、职业技能大赛等,加强对养老从业人员的激励。全省养老从业人员发展到2.9万人。
四、探索服务新模式
福州市列入第一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试点。探索形成“乐学”“驿站”“家园”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省建成32个“家园”模式照料中心,可为大病出院仍需康复护理或家属需要喘息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服务、为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或短期照护服务。在福州、厦门、莆田等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将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居室、老年人床边。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汇聚全省1万多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据,形成养老地图为公众提供养老服务查询选择服务。
正如您建议所说的,失智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更加多元特殊,我们需要努力推动的工作还很多。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推动《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把按照国家要求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保障等内容写入条例(草案)。二是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的有关措施,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医养结合重点项目。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推动医养签约服务高质量落实。三是完善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持续开展从业人员队伍培训,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推动养老护理员提高持证率。四是支持厦门、三明争取第二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试点,继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发展社区嵌入式机构,稳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有效联动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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