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5-09 22:22

肖惠中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失独老人养老服务保障建议》(第1352号)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人社厅、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一贯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发了原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96号),建立了经济扶助、养老、医疗、住房、精神慰藉、日常关怀等系列保障制度。一是加强经济扶助。国家和我省均已建立特别扶助金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我省再次提高省级特扶金标准,其中:49-59周岁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750元,60周岁及以上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850元;属低保家庭的,49-59周岁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40元,60周岁及以上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40元。设区市、县(区)在此标准上另有提高,目前,各地失独老人奖励扶助金均在每月1200元以上。同时,我省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抚慰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待遇。二是加强医疗保障。制定《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制度综合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保的,独生子女参保人死亡前拖欠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外,可通过医疗机构核销坏账或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解决。并鼓励慈善公益组织根据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生活特别困难的扶助对象给予救助。三是加大扶助关怀。省民政厅等9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省计生协会等社会组织,为失独老人养老和生活照料提供了多种的保障和帮扶。2024年起,我省还实施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项目,按照年人均800元标准,重点为高龄、独居、部分失能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提供日常照护服务。

诚如您所言,失独老人特别是无退休金的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您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一是优化特别扶助金发放方式,建立健全失独老人健康管理制度,拓展绿色就医通道服务内容,让他们得到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保障。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包括失独老人在内的大病实际报销金额较高和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切实减轻其医疗负担。三是不断夯实相关社保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失独老人社保帮扶工作按政策要求精准落实。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费年限要求是参保人员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应尽的法定义务,暂时无法取消。

二、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满足失独家庭老年人医疗、养老的双重需求。失独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时,在无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可由近亲属作为监护人签订协议入院。二是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依托专业化组织,整合社工资源,为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

三、进一步健全监护制度。一是探索意定监护制度。探索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特别是保障老年人失能失智后自身权益维护,解决无担保老人入住机构困难问题二是完善监护组织管理。鼓励和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失独老人法律服务。在相关公共监护机构筹备和成立过程中,民政部门将积极指导、依法审批。同时,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内部治理,通过年报、专项审计、“双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依法开展服务。三是构建志愿帮扶服务网络。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养老助老联络人登记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关爱帮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等服务。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

衷心感谢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的建议将对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王文才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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