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5-09 22:15

雷琴钦代表

《关于支持闲置幼儿园改造转型为养老院建议》(第1575号)由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卫健委、住建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民政部等国家部委曾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提出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正如您的《建议》所言,当下随着少子化和老龄化叠加并存的人口发展趋势,造成一批幼儿园停办、闲置甚至关闭。已有部分省市开始尝试“幼转老”“老幼共托”或“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等模式,我省福州市在推进长者食堂建设过程中,也尝试打造“长者食堂+学堂”等模式,加强老幼代际联系。将闲置的学校、幼儿园转型为养老院,既能够满足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又能够解决学校、幼儿园运营困难的问题,实现了社会需求和闲置资源的优化配置。我们将结合人口出生变化,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幼儿园闲置校舍的统筹利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完善顶层设计。依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我们将支持利用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根据养老服务需求,按照规划、安全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或者改造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其排摸确定的可利用幼儿园资源,指导各县(市、区)及街镇进行需求评估和合理规划。一方面,评估幼儿园附近居民区特点、老龄化程度、老年人需求等因素;另一方面,结合空间布局、设施面积等硬件条件,规划设计其承担的养老服务功能。目前,我省正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我们将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总之,民政部门将因地制宜,以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研究改造的设施种类、功能等,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转型后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

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改建路径。进一步明确建筑物用途变更的法律要求,依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办理利用存量资源建设或者改造养老服务设施的工作流程,并提供公共服务政策支持。做到‌简化审批流程、特事特办,设立“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划的改建项目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改建过程中的规划、资金、医疗资源对接等问题。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号),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具备养老机构备案条件、满足设立养老机构所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合法建筑,均可在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备案并开展服务。

‌三、促进资源整合,政策叠加发力。一是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整合周边为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长者运动健康之家、老年人活动室等场地设施资源,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二是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租赁利用公立闲置幼儿园举办养老机构的,且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经民政部门备案,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000元,分5年拨付。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上述标准3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一次性下达,其余资金由市、县(区)按地方既有规定负担。三是分类给予税费优惠。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提供的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免收相应配套费等。

‌四、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效。为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将积极与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改建后的养老院加强管理。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食品、燃气、自建房等安全整治排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等级评定与运营补贴挂钩,引导和鼓励各类养老机构积极申报等级评定,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探索建立改建项目后评估机制,重点考核床位利用率、老人满意度等指标。对违规挪用补贴、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机构,取消运营资格并追回资金。四是‌强化人才培养与激励,构建人才引育留用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以上,吸引更多年轻有活力的养老服务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联系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注力度,促进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

推动闲置幼儿园转型为养老院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审批、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全力构建普惠可及、安全优质的养老服务体系。再次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签名:王文才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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