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5-09 22:03

郑时奋代表

《关于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建议》(第14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的重要支柱,其重要性日益得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加强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落实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家庭的监护支持与监护干预已成为促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落实。

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一是积极协调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地经编办批复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4个(地市级9个、县级75个),为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力量支撑。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场所建设。“十三五”以来支持建成龙海、尤溪、将乐、秀屿、建瓯、建阳、丰泽等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支持福清等26个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三是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作用发挥2021年6月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对符合法定情形的777名未成年人实施临时监护。

二、加强特殊困难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和支持。2024年3月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等14部门印发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监护提质等5个方面行动,通过政策宣传、亲职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的监督。依托“福蕾行动计划”,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共投入资金1.24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工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心理辅导、亲情陪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

三、织牢基层特殊困难儿童保护工作网络。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截至2024年底,全省各地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125人、儿童主任17377人,实现全覆盖。强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2023年以来通过省、市示范培训与县级全覆盖培训相结合加强对县级儿童福利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一线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在内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其清楚了解什么情况要报告、向谁报告,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衷心感谢您对未成年人监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厅将在您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临时监护、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服务、业务培训等方面功能,指导和支持特殊困难儿童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王文才

:江丽玲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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