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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泳代表:
《关于依托小区物业设立微型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契合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精细化、便民化发展的趋势。创新发展“物业+养老”的服务模式,也是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政策支持与引导。2024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中,进一步强调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闲置房屋等资源,开展老年助餐、助浴、助洁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目前,省内泉州等地已开展“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开展前期调研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区物业设立微型养老服务站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小区物业的服务能力、资源配置情况以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研究站点建设标准、日常运营、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可行性。
三、探索资源整合与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物业企业与周边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其为老服务综合能力。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余新仁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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