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5-20 18:39

王冲代表

关于在全省推广“农村资产流转+‘幸福里’养老社区”模式的建议》(第1237号)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林业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我省聚焦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每个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都至少有1个以上;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通过实施改造提升,建有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5525个;推动210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2-2024年在全省支持建设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省财政按每个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十四五”以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社区养老机构网络建设、普惠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等。

2023年,南平市积极推进以建设农村老年公寓为载体的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幸福里”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取得较好成效。我厅已通过《民政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同时,推动省委、省政府今年3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将“整合农村优势资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养老试点”正式写进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资产资源流转盘活,推广“幸福里”养老社区模式:

一、强化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加强承包地确权成果开发应用,加快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形成全省农村承包地管理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探索推行合同网签制度,推进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提升承包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民承包地用益物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利,保障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

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全责信息备案机制,制定出台《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编制办事指南,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等方式,结合农田建设、农田整治项目等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探索丰富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三、盘活林地资源。指导各地为林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交易引导等服务,促进有序流转。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鼓励林权流转,引导多元主体合作,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经营,促进林兴民富。

四、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完善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支持各地整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拓展交易品种,推进三明、晋江2个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碳汇、涉农类知识产权等更多农村产权进场规范交易。

五、探索开展农房适老化改造。积极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产,完善无障碍设施、打造惠民公共空间,不断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居住环境。继续推进农房适老化改造试点,重点做好卫生间和通道的适老化改造,解决起床、如厕、用餐、出行等方面安全隐患。推动样板项目的公厕、公园、步栈道、医院、超市、银行、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方便老年人安全便利出行。同时,根据老年人需求,以微整治微改造的方式盘活一些乡村闲置房屋,建设惠及老年群众的长者食堂、大众茶馆等空间,并探索出“县里补、镇村出、社会捐、村民交”的资金筹措方式,实现可持续运营。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领导签名:欧阳晓波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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