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天龙代表:
《关于推动我省家庭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04号)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整合为老服务资源,不断培育和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政策制度。省委、省政府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先后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等多项重要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地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运营补贴、免费提供或协助专业化服务组织低价租赁社区养老服务场地、税费减免等措施,推动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着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二、增强供给能力。围绕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有效供给。省委、省政府连续8年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持续推动落实。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1.8万个,其中已建成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提高到72.1%。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总量达到29.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39张。
三、推进医养结合。一是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同址或毗邻建设。在全省9个县(区)、1个乡镇开展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方式将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部分地区新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更多医疗卫生服务。三是组织专家修改完善《福建省“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目录》,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个县(市、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增加试点范围。
四、深化改革创新。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将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居室、老年人床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全省8个地市争取到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是全国试点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三是“十四五”期间,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4地市获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试点,漳州市入选2024年试点地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185万元,全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700张。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提高养老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新建50所能够为社区和周边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居家上门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二)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精神文化等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由养老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服务,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是否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列为五星级养老机构申报条件,鼓励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齐村(居)助老员。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持续实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300人、专兼职为老服务社工500人、养老护理员1万人。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