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代表:
《关于加强培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建议》(第1596号)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厅、工信厅、国家金融监管福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推动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两年在全国养老服务综合评估排名第一。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我省养老服务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已于去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层面上为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保障。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体系若干措施》,为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发展路径。二是组织保障更加有力。自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8年将养老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4次召开全省性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推动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基本养老服务逐步夯实。去年2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对基本和非基本养老服务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并细化了我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四是医养结合发展取得进步。先后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和服务模式。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医养结合床位4.9万张,分别同比增加6.9%和8.8%。142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五是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教育、健康、旅游、文化、保险等产业有效融合,晋安、武平、将乐、顺昌等4地5个单位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福州外贸海峡健康养老中心、厦门泰康鹭园等建成落地,打造了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康养项目。
加强培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需要多部门联动发力,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并就促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提出了相关措施,目前省发改委正在牵头起草我省贯彻意见。加强培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我们的总体思路是:
一、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在机构设置上,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协调省编办尽快将省老龄办职能转隶到我厅,组建新的老龄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全省老龄工作。在工作理念上,树立“大老龄”观,不仅要关注老年人“照护服务”,还要重视文化观念、银发经济等方面的隐藏契机,把握实现养老服务现代化的核心力量,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在职补贴和薪酬待遇挂钩联系制度。每两年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相应的称号。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中高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深度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退休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志愿服务。2024-2025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以上,每年对不少于1000名家政、物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
三、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持续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可及。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打造“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模式和优质服务品牌。2025年底前,全省建成15个县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00个长者食堂、10000张家庭养老床位。
四、在促进机构发展方面。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公办县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改造提升。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县域内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覆盖率不低于60%。对部分服务受众少、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乡镇敬老院,依法依规进行“关停并转”。2025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同时,要结合社会发展现实,研究因为“招生难”带来的部分闲置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向“托老服务机构”转型,支持有意愿的幼儿园,特别是帮助民办教育机构降低转型成本,并在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在强化兜底保障方面。着眼保基本、兜底线,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优先保障兜底对象入住需求,支持有集中照护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应急呼叫)等“平安通”服务。2025年底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和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实现应收尽收。
六、在银发经济发展方面。依托我省纺织鞋服、食品、家居卫浴、康复器械等产业基础,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老年用品产品。发展老龄和养老服务类协会,搭建“产供销”对接交流平台。建立省养老康复辅具展示中心,每个设区市建立不少于1个老年用品产品类超市,全省培育10家以上“福见康养”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2025年底前,每年建设不少于30所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
七、在医养融合发展方面。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与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省老年医院、康复院等探索建设省级公立护理院。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平等、有偿原则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医保部门支持为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医疗巡诊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加快建立商业护理险和政府主导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底前,力争每个县(市、区)争建一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八、在保障资金投入方面。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相关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财力状况等动态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研究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同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存部分的6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主要用于居家社区、老年助餐、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养老机构开办、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等。
九、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书记抓养老”的工作机制,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2025年底前,省政府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正向激励,每年激励若干个县(市、区),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分别奖励6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加强培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必将取到积极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袁国军(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320153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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