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5-06 18:53

吴林徽代表:

《关于请求政府关注农村养老问题,加大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落实的建议》(第13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以筑牢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建设农村幸福院和老年活动中心1万多个,农村(居)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由37%提高到72.1%连续3年实施乡镇敬老院安全达标专项整治,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社会化运营比例由2.4%提高到75.6%,床位使用率由17%提高到51%同时,着力解决城乡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自2019年7月我省启动第一批20个长者食堂试点以来,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2308个,长者食堂的建设,深受老年人及子女家属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然而,诚如您所言,在实施过程中,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阶段性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村(居)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场所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继续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村幸福、长者食堂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功能于一体的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老年人责任,组织开展邻里守望、互相帮扶、抱团取暖、志愿服务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所需、所盼、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新建30个以上;支持各地依托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场所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同时拓展食堂变学堂服务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集居家、社区、机构等功能为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计划每年建设50个,每个设养老床位(含护理床位)20张以上,3年全省共建150个,不断提升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

三、积极做好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城乡村(居)定期上门巡访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以农村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村(居)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到村(居)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同时,针对农村老年人需求,鼓励村(居)组织广泛汇集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和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四、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与运营。一是高位推动。为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从202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个长者食堂,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计划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积极联动。积极引导市(县、区)根据实际需求建设长者食堂,支持各地根据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建设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同时,将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融入“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政策规范。通过调研,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福建省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明确长者食堂建设任务、建设方式、保障对象、建设要求、政策激励、工作措施等,确保长者食堂建设标准、运营持续、管理规范、运营有效,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环境温馨、食材可溯、价格公道、安全卫生、老年人满意的示范性长者食堂。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赵荣生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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