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5-05 16:31

欧阳松应代表:

《关于加快培育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第1630号)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省养老服务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我省养老服务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层面上为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保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双十条”措施、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等15份政策及70余份部门配套文件,构建较为完善的“1+N”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养老政策进步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组织保障更加有力。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7年将养老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4次召开全省性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推动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由2017年的15.9%提高到100%;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1万多处,社区、建制村覆盖率由42%提高到72.1%。四是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明显增长。全省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251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占比由24%提高到80%,各类养老床位数由16.5万张提高到27.9万张,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1张提高到4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由21.9%提高到68.6%。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无到有、达470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由1万人发展至2.6万人。五是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出台9个省级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贯标达标行动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成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汇聚涉老数据,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

二、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逐步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推动各地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7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三项补贴”制度,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38万户。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遇困老年人纳入应急救助,确保应救尽救;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特困对象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落实集中供养,实现应养尽养。二是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今年2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对基本和非基本养老服务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并细化了我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先后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和服务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医养结合床位4.9万张,分别同比增加6.9%和8.8%。142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养老服务市场有序发展

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等政策文件,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占比超80%。二是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提供场所、补贴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培育和打造了一批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达172家。全省养老床位规模前二的连锁机构,分别为龙人伍心6300张、国德康养5300张。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坚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教育、健康、旅游、文化、保险等产业有效融合,晋安、武平、将乐、顺昌等4地5个单位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福州外贸海峡健康养老中心、厦门泰康鹭园等建成落地,打造了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康养项目。

、养老服务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5.6亿元、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1.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超过16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发展,高于民政部60%的标准。同时,注重加强资金整合,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吸引社会资本超过160亿元。二是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创新“互联网+养老”、“党建+养老”、互助养老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等8个设区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福州、厦门、三明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试点城市。三是探索创新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在城市,创新福州“乐学”“驿站”“家园”等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厦门泰康鹭园等高端养老模式;在农村,涌现出三明“党建+农村养老”、沙县“乐龄学堂”、宁德蕉城区“慈善幸福园”、古田“互助孝老食堂”等模式,为不同需求层次的适龄老年人提供细致周到的养老服务。

但是,正如您所言,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中仍存在政策落地有障碍、城乡发展不平衡、信息技术应用不充分、养老服务人员短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养老服务“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实施“1+3+9”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一、打造一个“福见康养”养老服务品牌。切实抓好《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宣贯工作,打造“福见康养”养老服务品牌同步纳入我省“福”文化品牌体系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良好氛围。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以县级为单位打造“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以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为中枢,街道(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幸福院)为站点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实施养老服务大行动

(一)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一是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支持建设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持续推进县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改革提升。积极做好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深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是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强化特困、低保、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兜底保障。四是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会同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落实《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

(二)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省级清单,并督促指导各地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二是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设。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推动评定一级至二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70%以上、评定为二级至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四是开展一批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等多个方面,开展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专项行动。一是部门联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省政法委等9个部门,共同推动部署开展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全面掌握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探访关爱服务意愿。三是分类提供服务。实现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全覆盖。

(四)“养老服务+行业”专项行动。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和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五)“互联网+”养老服务专项行动。一是推动养老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发挥“数字福建”优势,出台《福建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指导意见》,全年建设25所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二是优化省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鼓励“子女网上下单、老人线下服务”。三是完善数字化监管。鼓励在全省养老机构安装摄像头等设备,通过“互联网+”手段开展远程监管,实时了解运营状态,依托信息平台及时上传开展检查及活动等记录,动态更新完善相关数据。

(六)敬老孝老专项行动。一是试点普惠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聚焦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持续推广“乐龄学堂”等养教结合模式。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开展“老年节”活动。积极利用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持续开展“敬老月”“老年节”等活动,会同地市开展百岁老人慰问工作。

(七)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一是推进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二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三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支持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研制养老服务行业标准。

(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省级培训不少于3000人。二是开展全省“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推选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工匠精神的社会宣传,选树一批养老服务优秀典型。三是遴选第三批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四是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九)综合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出台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管理的具体措施。三是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养老机构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四是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赵荣生

人:袁国军

联系电话:0591-87320153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5月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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