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5-04 19:35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054号建议的答复

 

陆盛彪代表

关于切实解决社区基层组织减负工作的建议》(第1054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社区减负增效历来是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迫切期盼,但同时也是社区治理工作的普遍性难题,我们一直在努力推动、逐步完善,通过落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十条规定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清单等系列政策,让社区有更多精力服务居民群众。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目前有些地方的社区工作仍然存在挂牌多、证明多、任务多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3个一工作:

(一)制定一项政策。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对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社区承担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考核评价规范有序、设立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牌子简约明了、出具证明事项依规便民。

(二)推广一项标准。近年来,我们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实施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城市社区服务通用要求》等地方标准,为社区减负提供标准化依据。今年,我们已经制订并推广《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标识标牌规范应用》等标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社区牌子多、机构多、任务重等问题。

(三)开展一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持续清理上级部门与街道社区签订的各类“责任状”“一票否决”和社区“万能章”事项,精简社区台账档案,应当由基层党政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确需社区协助的,须经区(县)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包保制度,配合做好风险排查防控,对未落实制度的企业,由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人:林  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3266723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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