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
蓝桂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借鉴“枫桥经验”完善我省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第1455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立足民政职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民主协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五助”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蓝桂玲代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创建一批全国试点,积极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新模式。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通过村(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平台,发挥社区网站、“两微一端”的积极作用,建立“线上+线下”协商方式,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决。
二、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后,按规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强化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建章立制,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的过程、普法教育的过程、增强邻里感情的过程,使“规范做人、规矩办事”日益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三、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配合省委组织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增强城乡社区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本领。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有效补充城乡社区服务力量。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蔡祖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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