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4-06 11:14
省司法厅

  郑新芝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建议》(第123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立足民政职责,一是推动全省1.4万个村制定了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的激励作用二是联合省司法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方案》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并融入乡村法治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助推法律服务等多种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下一步,我厅将结合郑新芝代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创建一批全国试点,积极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新模式。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恳谈、评议等基本规范和具体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意听证会等平台,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后,按规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建章立制,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的过程、普法教育的过程、法治实践的过程,使“规范做人、规矩办事”日益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有效提升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增强城乡社区工作者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在“十四五”期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利用政务服务网,建设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供给。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蔡祖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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