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建省象棋协会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且因未按规定完成换届受到我厅警告行政处罚后,仍未按我厅规定的时限完成换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本机关拟对福建省象棋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福建省象棋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福建省象棋协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705室
联系部门: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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