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建省产后康复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福建省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福建省智能家居行业协会、福建省书画艺术研究会等4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4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4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4家社会团体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福建省产后康复保健服务行业协会;
2.福建省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3.福建省智能家居行业协会;
4.福建省书画艺术研究会。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705室
联系部门: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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