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福建省海峡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等)
来源: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时间:2024-02-02 14:52
经调查,福建省海峡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闽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2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有福建社会组织官网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证据证明。上述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单位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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