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建省海峡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商合企业家俱乐部、福建省闽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2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有福建社会组织官网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证明。上述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单位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福建省海峡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2.福建省商合企业家俱乐部;
3.福建省闽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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