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福建省海西物联网研究院等)
来源: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时间:2023-02-10 16:16

  经调查,福建省海西物联网研究院、福建省华严孝道文化研究院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0年年度检查,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后仍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年度检查,福建省海峡国际学院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主要有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和福建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明,上述单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福建省海西物联网研究院;

  2、福建省华严孝道文化研究院;

  3、福建省海峡国际学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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