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福建省钢铁商会等)
来源: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时间:2023-02-10 16:15

  经调查,福建省钢铁商会、福建省布料同业商会、福建省科学基金研究会、福建省模具技术工程学会等4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福建省发明创新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主要有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年检结果公示平台和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等证据证明。上述单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社会团体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福建省钢铁商会;

  2、福建省布料同业商会;

  3、福建省科学基金研究会;

  4、福建省模具技术工程学会;

  5、福建省发明创新协会。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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