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成立社会组织该如何申请?
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换届选举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如何注销社会组织?
……
为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
《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试行)》
填补相关制度空白
[ 基金会 ]
换届工作规程
★基金会理事会任期3至5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
★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应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一、开展筹备工作
1.成立换届选举机构。
2.形成换届工作方案。
3.确定候选人。
4.开展换届审计工作。
5.材料报批审查。
二、召开换届会议
1.换届领导小组至少在召开理事会换届会议前15日,以适当形式向全体理事、监事通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形式等。
2.按议程召开会议。
会议议程
理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然后新一届理事会接续召开本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新一届理事会应当先行审阅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简历及任职理由等材料,听取人选产生情况,审议选举办法、计票和监票人员,然后就上述人选进行投票选举。监事会(监事)的产生按章程规定办理。
三、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1. 填写、提交换届材料。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 向省民政厅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
4. 将盖章后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慈善中国”网上系统使用承诺书及联系电话提交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申请变更“慈善中国”平台登记基本信息。
5. 收集整理换届有关资料并归档。
《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二年。
(来源: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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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可拨打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0591-87676273 电联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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