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③
成立社会组织该如何申请?
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换届选举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如何注销社会组织?
……
为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
《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试行)》
填补相关制度空白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
换届流程
一、开展筹备工作
1.成立换届选举机构。
2.确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监事长候选人人选,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当确定法定代表人候选人名单。
3.开展换届审计工作。
4.拟定会议材料。
5.材料报批审查。
二、召开换届会议
1.换届选举委员会至少在召开理事会换届会议前10日,以适当形式向全体理事、监事通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形式等。
2.按议程召开会议。
三、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1.填写、提交换届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向省民政厅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
4.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慈善中国”平台登记基本信息。
5.收集整理换届有关资料并归档。
《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二年。
(来源: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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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可拨打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0591-87676273 电联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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