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4-08-15 10:05

  根据人社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省人社厅、省民政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民政厅人事处  

  传真号码0591-87676221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号码0591-87821785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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