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要求,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我省民政法治建设,针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开展立法、执法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了民政法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2、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落实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积极推进各项立法任务。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办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3、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清理我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对外公开。搭建一体化执法平台,完善民政执法事项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使用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4、完善权责清单。经省委编办审批,印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民政厅权责清单的通知》,重新梳理我厅权责清单123项,更新及修正全部权责事项相关要素。
5、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福建省地方标准项目“智慧养老院建设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站救助规范分级分类服务导则”“长者食堂运营管理和服务规范”等。申报“标准地址编制规范”获评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三等奖。
6、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结合业务处室工作需求,分区域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执法工作。今年我厅“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前部署、提前落实,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强度,顺利完成任务。共检查了122家执法对象,其中一般社会组织10家,慈善组织16家,志愿服务组织22家,经营性公墓8家,福利彩票销售点66家。
7、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部认领国家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配置完善省、市、县三级70余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实施要素,实现我省民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化管理。落实政务服务“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遵循事项最小颗粒化原则拆分办理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由35项动态调整至41项。采取“合并相似材料”、“材料智能审查改造”、“取消不合理材料”等方式,将省级平均申请材料数由6.75个减少至5.66个。持续优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办理服务,共精简材料25项,精简率达31.2%;总办事时间从共13天缩短至3天,压缩率达76.9%。
二、问题与不足
一是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工作创新有待加强。二是“一件事”改革及系统建设涉及多部门,需审改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加快推动系统建设及方案制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建设法治民政的根本遵循,按照厅党组工作部署,统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邀请法治工作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推广使用一体化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案件全过程线上办理。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修编《民政法律法规汇编》《福建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汇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政策文件汇编》《福建省民政地方标准汇编》等。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梳理民政权责清单,做到动态调整、实时更新;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下放、调整、回收及监管等相关工作。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运用“放管服”改革思路和办法,推动更多服务线上办理,探索“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3、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文书、规范窗口业务受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办件抽查,了解掌握窗口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群众办事实际体验。落实“好差评”制度,提高“主动评价率”。
4、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奋进力量。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用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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