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购买视频资料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2-11-09 17:55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民政厅
 
  乙方:福建影驰动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R[GK]2022009-1福建省民政厅购买视频资料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06 广告服务 购买视频资料片制作服务 时长:约8-10分钟(含包装);另外套剪3分钟左右精简版本。 (项号1)设备要求:高清级别以上摄像设备,配备相应镜头、稳定器、4K无人机。 (项号2)时长:约8-10分钟(含包装);另外套剪3分钟左右精简版本。 (项号3)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项号4)输出格式mp4。 (项号5)制作风格:实拍,并结合部分特效包装。 (项号6)交付载体:制作DVD光盘100份、云盘保存原视频。 (项号7)拍摄地点:全省范围民政工作场景,每个地市预计3点。 (项号8)拍摄对象:民政干部和服务、管理对象。 1(项)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96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文本改写为配音稿,配音稿确定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拍摄制作并提交采购人审片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主要用于福建省民政厅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正式使用视频资料或出具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60%,投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2 30 视频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30%,投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3 10 待第三次修改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完成付清余款,投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初步验收后半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因自身非不可抗力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各阶段成果,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合同款的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10.2.甲方因自身非不可抗力原因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合同款的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技术要求: 14.1.1设备要求:高清级别以上摄像设备,配备相应镜头、稳定器、4K无人机。 14.1.2时长:约8-10分钟(含包装);另外套剪3分钟左右精简版本。 14.1.3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14.1.4输出格式mp4。 14.1.5制作风格:实拍,并结合部分特效包装。 14.1.6交付载体:制作DVD光盘100份、云盘保存原视频。 14.1.7拍摄地点:全省范围民政工作场景,每个地市预计3点。 14.1.8拍摄对象:民政干部和服务、管理对象。 14.2拍摄框架 第一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民政系统概况; 第二部分:福建民政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成效; 第三部分:下一步福建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总结升华。 14.3拍摄方案要求 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民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服务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围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体现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和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积极作用、全方位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使得人民群众从民政服务中的获得感持续增强,体现为民爱民的精神。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展望未来、勇担重任,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4.4 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初步验收后半年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原配音基础上,提供三次修改服务。 保障说明:拍摄工作人员的吃、住、行等保障,由乙方自行解决,拍摄期间接受各地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影响各地区民政部门人员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乙方所拍摄视频涉及的所有相关内容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拍摄内容,所有拍摄原始资料片归甲方所有,乙方完成项目后将所有资料片交给甲方,不得留有备份材料。乙方若违反规定,视为乙方违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建省民政厅 乙方: 福建影驰动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 鼓东路44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9号花开富贵A座财经世界28G
单位负责人: 程强 单位负责人: 陈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805030121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   账号: 591905503810855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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