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信息化保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2-11-01 17:12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民政厅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0]xmth[GK]2022003、福建省民政厅信息化保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民政厅信息化保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xmth[GK]2022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民政厅信息化保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50000元
  投标保证金:6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20699-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软硬件运维服务 1(项) 见招标文件 65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5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20000元
  投标保证金:15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业务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1(项) 见招标文件 152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01 17:002022-11-1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2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民政厅  
  地    址:鼓东路44号
  联系方式:83569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育昌
  电   话: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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