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要求,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民法〔2016〕72号)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6年公墓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6年11月中下旬。检查方式为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省厅在厅单位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1个检查小组。社会事务处派员担任联络员。
三、检查对象
从省厅或民政部审批的公墓名录中随机抽取8家(名单附后)。
四、检查内容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公布的公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参照公墓年检项目,检查重点是:
1.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按规划建设墓园;
3.墓穴硬化面积按时间节点是否超标;
4.墓区绿化是否达标;
5.墓穴、格位及生态葬法价格是否公开,应由政府定价的是否定价;
6.管理费用收取使用是否合规;
7.节地生态葬法是否落实,并具备一定的规模,各占多少比例;
8.墓园园区是否干净整洁,工作环境是否体现人文关怀。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民政局通知有关被查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
2.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将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将按照规定录入福建省法人公用信息库。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被检单位发现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可及时向我厅反映。电话:0591-87676192。
附件:2016年公墓随机抽查名单
福建省民政厅
2016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清市状元埔陵园
厦门市龙寿山陵园
永安市笔架山陵园
光泽县天园陵园
龙岩市新罗区白鹤陵园
古田县梅凤亭陵园
福鼎市北山亭陵园
霞浦县穴山里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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