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要求,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民法〔2015〕72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2017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省民政厅组织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共抽查4家,其中福州1家、泉州2家、南平1家。
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企业是否有1名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人员、是否有2名及以上专业辅助人员、经营场所的总面积是否不少于115平方米、是否具有独立的接待、检查、制作、训练等功能场所、是否有经营场地权属及使用证明、是否有功能说明图、经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等7个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福建省假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仁福骨外科医院、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管理都比较规范。
福建省民政厅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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