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季报与台账报送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0-05-11 15:56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统计报表和台账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集点情况

  各地乡镇级采集点报送情况较好,相关文件和说明均已报送。村(居)委会采集点报送质量良好。

  二、报送情况

  除个别地市未按时报送,大部分地市都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报送。漳州市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了数据,但数据质量不高,还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平和县婚登数据丢失),部分地市存在反复修改数据,影响全省汇总报送进度和数据质量的情况。

  三、数据质量情况

  (一)报表审核情况

  1.全省汇总0条逻辑性错误,核实性错误3条。主要为厦门市养老服务床位数及机构服务人数与年报数据相比减幅较大,厦门市已作出说明。

  2.县以上单位逻辑性错误7条,福州市3条,三明市2条,泉州市1条,宁德市1条,各地均已作出解释说明。各地普遍存在核实性错误,全省汇总县以上核实性错误198条。核实性错误集中于漳州、南平、宁德、福州、厦门等地,主要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行政事业离退休、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支出等数据较上期增长较多,请各地继续加强对报表的审核,杜绝逻辑性错误,减少核实性错误。

  (二)台账审核情况

  全省普遍存在台账基础信息错误。问题集中体现在人员类的身份信息不符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机构类的社会信用代码编码错误。人员类身份信息不符,主要是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儿身份证业务系统信息录入错误或者使用旧的15位身份证导致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机审无法通过。机构类社会信用代码错误主要是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各地不及时更新社会信用代码,导致统计系统审核不过。

  台账树形中村居委命名不符合统计规范的有:福州市仓山区、厦门市翔安区及漳州市龙海市。

  台账机构重复的有:厦门市7条,漳州市8条;

  台账机构漏报的有:厦门市11条,漳州市2条,宁德市4条。

  婚登数据未录入台账的有:漳州市平和县(自2019年9月起婚登数据缺失,影响全省年报、季报婚登数据汇总。)

  四、报表和台账核对审核情况

  全省报表与台账核对一致率为100%。

  五、相关要求

  (一)2019年四季度统计工作涉及全省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统计人员都能按照要求及时与省厅规财处沟通协作,调整更新统计系统参数和树形结构,确保了乡镇级行政区划统计数据与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一致。各市(区)要继续保持这种扎实的统计工作态度,杜绝行政区划指标和统计系统树形结构不一致的问题。对于后期区划调整变动等情况,地市统计负责人必须及时调整系统参数并附上审批文件。

  (二)各市(区)要严格按照《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民电[2019]49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民政统计工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民函[2018]5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民政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理顺统计工作体制机制,明晰并强化数据来源责任和数据报送、汇总、审核责任;切实加大统计报表和台账审核力度,对于统计系统审核提示的错误和部规划财务司审核反馈的问题,及时追溯数据源头并核实修改或者说明原因,杜绝重复报送异常数据不说明原因、“带病上报”等问题发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真实性。

  (三)各级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科学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坚决杜绝数据造假行为。统计数据报送民政部的同时在省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省厅将定期对于季报情况给以排名通报,并对台账和报表数据问题较大的地方进行督导检查、抽查核实,对于发布后引起社会关注、问题突出的地方,按照《统计法》和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

  1、2020年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情况通报图(1)

  2、2020年一季度报表台账审核情况表(2)

  3、2020年一季度采集审核情况表(3)

  4、2020年一季度报表台账核对审核情况表(4)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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