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经济报客户端 | 让生命归于自然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客户端 时间:2025-09-30 09:22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福建省生命公园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各地以“生命公园”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林地、草地、园地与农村公益性公墓复合利用试点工作。 

  走进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湖珠村“生命公园”,园内草木葱茏,路径整洁,环境清幽自然。这是利用荒山坡地所建,占地约3.8亩,规划穴位千余个,有效解决村民困扰多年的安葬难题。湖珠村党支部书记洪鸿伟介绍:“公园依山就势、生态节地,每个穴位仅两三千元,既环保又减轻村民负担,给村民打造了一个留住根和乡愁的平台。” 

  近年来,福建省各地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各地纷纷倡导并推动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出台相关奖补办法。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正被更多人接受,让生命之美在绿水青山间延续。 

  “生命公园”是在漳州、福清等地先行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致力于在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满足农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具有绿色生态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的特点。 

  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的天宝山陵园,是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园区打破传统墓园肃穆压抑的印象,道路宽阔、绿化成荫,宛如公园:草葬区绿意绵延,树葬区绿荫环绕,卧碑式碑牌与草坪自然衔接,整齐雅观,生态节地与人文关怀有机融合。 

  据漳州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吴志荣介绍,陵园提供碑葬(双穴)、壁葬、树葬、草葬、花葬多种安葬方式,预计下月正式运营。在殡仪服务方面,殡仪馆推行骨灰盒“零溢价”、免除户籍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等措施,每年可减负超400万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尊重家属意愿,不捆绑消费。 

  “生命公园”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以村集体自有资金或村民自筹集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奖补,禁止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合建,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建。同时要求落实公示制度,加强村民监督,杜绝违规收费。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殡葬改革的既定方向,也是移风易俗、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福建将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生命公园”建设,进一步优化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推动绿色、文明、节俭、安全殡葬新风尚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记者 黄长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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