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落实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要求,谋划推进我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会上,省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陈丽华通报了近年来我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省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副组长、省妇联副主席陈婉萍传达了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务求工作实效,扎实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各项任务。加快摸清底数健全信息台账,建立重点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加快完善公共服务措施,切实保障儿童相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权益。加强精准精细化关爱服务,强化精神素养培育,加强心理健康关爱。积极开展城市融入服务,推动将流动儿童城市融入作为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守护安全底线,提高儿童自身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欺凌等行为。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会议强调,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多、牵扯的要素多、参与的部门多,要加强各方协同,全面压实责任。要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父母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要压实属地责任,发挥县、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主导作用,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儿童保护机制。要压实部门责任,围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急难愁盼,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解决好流动、留守儿童面临的困难问题。要压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春蕾安全员”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报告主体,及时发现、主动报告,织牢儿童保护的基层网底。
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讨论了《福建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医保局和省残联四个成员单位在会上交流发言。下一步,我省将出台《福建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和关爱服务基础清单,进一步着力提升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我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在8月20日召开的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省民政厅作典型经验书面交流。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在全国较早设立由民政、妇儿工委办等22个部门组成的省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10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做好权益保障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关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实施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牵头组织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关爱主题活动,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新增预算资金3300多万元,开展心理健康关爱、亲情陪伴、安全防护等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逾5600场次,惠及儿童6.26万人。联合省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在全省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开设固定和流动的“福见书香,点亮梦想”读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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