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2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能职责,打造“大爱龙岩·暖心民政”工作品牌,促进全市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龙岩市民政局成立暖心民政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印发《龙岩市民政局关于打造“大爱龙岩·暖心民政”品牌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帮扶举措的通知》,通过24条具体措施,聚焦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困有所帮”行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加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力度,持续做好极端天气下“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工作。
开展“老有所养”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长者食堂(助餐点)做法,健全“长者食堂+助餐点+配餐送餐就餐”机制,落实适老化改造;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补)贴,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投保1份“银龄安康”保险。
开展“幼有所护”行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项目资助。
开展“残有所助”行动,凝聚扶残助残正能量。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满足他们的基本照护需求,并为精神障碍患者看护人每人每年发放不少于2400元的看护费。 (曾宪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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