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2-12-29 08:00

  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现代化是人类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并继续向更高级形态社会转型的进步过程,现代化也是世界上所有国家不懈追求的目标与方向。不过,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止一条,世界上既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任何国家都应该,也有权力结合自身独特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基本国情等来探寻属于自己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逻辑,充分保障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政治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撑和改革开放的动力机制下,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中国式现代化既具有世界现代化的某些共性特征和一般规律,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专属特色与自身规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特色。这些特色打破了过去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狭隘观念,走出了一条有别于西方的新的现代化道路,更凸显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法治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现,有赖于法治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新时代十年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新时代的成就与变革在根本上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七部分聚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并作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示。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没有法治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治理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与依法治理的有机统一,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机融合,有其内在逻辑与所遵循的规律。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尽管一些国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局面,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世界性大国而言,要确保步调一致向前进,唯有厉行法治,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才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最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一国的法治道路总是由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对于任何一个大国来说,法治建设成功与否,国家治理有效与否,都是以创造性地将一般法治原理与本国的政治法律实践有效结合为条件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强大驱动力。从理论上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的“法”主要具备社会性、阶级性、人民性三个特征。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性上,强调立足社会生活实际,考察基本经济关系,在此基础上完善法治体系;在阶级性上,旗帜鲜明地强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等;在人民性上,强调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历史性成就。纵观新时代十年的法治实践,我们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这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命题,深刻揭示了法治对于现代化建设的保障作用。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紧密相连,在未来,要把法治落实到各个领域,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来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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