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阳光收养”体系让孤弃儿童重获家庭温暖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3-08-23 17:03
再次拥有“父母”的温暖、回归家庭生活,是很多孤弃儿童的愿望,而收养则是孤弃儿童养育安置的一个重要途径。为满足孤弃儿童的普遍愿望,秉持着“切实保障孤弃儿童被收养权利,让孩子们的明天更幸福、美好”的心愿和理念,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民政部门扎实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收养工作。
厦门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厦门市民政局紧紧围绕群众需求、聚焦群众关切,坚持“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孤弃儿童“阳光收养”体系,努力让孤弃儿童找到合适的家庭,重获家庭温暖。
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厦门市民政局着力理顺部门权责任务,不仅进一步理清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机构三方权责,还建立了收养评估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儿童福利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2名处室业务骨干和2名相关专家担任,负责收养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同时,明确儿童福利机构的收留抚养专责,明确收养申请的受理及审核工作由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区民政局负责,收养儿童也必须经过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的收养评估。
同时,积极组建人员与机构库。收养评估工作原则上采取由各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开展,特殊情况下可由区民政局自行组织,而厦门市民政局征集组建收养评估专家库和机构库,严格组织开展收养评估业务培训。其中,专家库由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110名专家组成;机构库由思明区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9家机构组成,各区民政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从机构库中选取机构购买收养评估服务。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收留抚养儿童。厦门市民政局供图
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同样多措并举,如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的通知》,细化收养评估内容、流程,完善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儿童福利院依法送养孤弃儿童,须经过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主管单位)、区民政局(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三级共13人逐级审核;各区民政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拟送养儿童信息,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养家庭;明确收养申请人提交收养申请书的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以保障信息公开充分、提交申请时间充足。
建立初步筛选机制,即针对符合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能较多的情况,从规定的33项收养申请人评估指标中,选取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情况等11项客观指标作为初步筛选的依据;同一被收养人有5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收养申请人时,先进行初步筛选,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前5名收养申请人进行收养评估;未超过5名时,全部交由所在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收养评估;被送养人当前寄养家庭提交收养申请的,直接一并纳入收养评估。同时,针对初步筛选评分、收养评估得分并列等情形,明确了申请时间在前的优先规则。
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厦门市民政部门着力打造收养信息平台,特别是建设收养意愿登记系统和收养评估系统,有效实现了收养工作智能化、信息化、透明化。
其中,通过收养意愿登记系统,社会公众可随时使用手机APP进行收养意愿登记,包括收养申请人信息及意向儿童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各区民政局通过收养评估系统发布送养儿童公告信息时,系统自动向意愿登记人发送提醒短信,引导其及时提出收养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收养评估系统,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送养儿童公告信息。线上填写《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人情况登记(初步筛选评分)表》后,系统按照初筛机制对申请人进行初筛评分。此外,收养评估系统还设置收养评估得分查询、递补管理、融合管理等功能,实现收养评估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合法、阳光收养,给孤弃儿童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厦门市民政局局长洪全艺表示,收养是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弃儿童安置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被收养儿童的切身利益。厦门民政部门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已构建起孤弃儿童“阳光收养”体系,贯穿从家庭收养申请到初步筛选,继而到家庭收养评估,最终匹配到合适的拟收养家庭的全过程,切实保障孤弃儿童被收养权利的同时,让更多孤弃儿童重获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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