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以及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该市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制度支撑。
《通知》明确,低保标准将直接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按28%-40%确定区间幅度。
同时,综合考量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包括必需食品消费及衣物、水电、燃气等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地方财力状况等多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比例,确保保障标准既契合当前生活成本,又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适度提标”。
《通知》规定,每年在获取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统计数据后,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开展测算工作,经测算若确需调整低保标准,由两部门联合发文执行,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调整后的低保标准最迟于当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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