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坚持“三个着力”持续推进社会救助 提质增效
来源:龙岩市民政局 时间:2024-04-26 09:50
  龙岩市民政局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定位,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坚持“三个着力”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不断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一、着力主动发现,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筛查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与医保、残联、住建、工会等14部门形成数据共享,及时将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众信息反馈至县(市、区)民政局以及乡镇(街道),今年以来,向各县(市、区)推送疑似数据信息11003条,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304人,及时核减死亡低保对象448人、特困人员114人。二是落实“零报告”制度。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龙岩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零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把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作为挂包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重要工作职责,组织乡镇(街道)挂包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利用社区治理网格化系统,借助基层网格治理模式,将各类群众纳入网格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各县(市、区)主动摸排各类困难群众9009人,发现符合低保条件603人,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46人,符合实施临时救助条件2824人,并依规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三是畅通救助渠道。在“e龙岩”APP和小程序中的“社会保障”模块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功能,进一步畅通网上申请救助渠道,推动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困难群众可通过救助热线电话,或者“e龙岩”在线填写“困难救助申请”。认真受理各类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着力创新机制,提升救助帮扶能力
  一是创新“一事一议”兜住底。创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出台《龙岩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的通知》,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制定“一事一议”适用情形及办理程序,督促各地指导乡镇(街道)对家庭情况复杂,存在较大未保风险,且公认有必要进行保障的困难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法,切实解决急难性救助个案问题,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建立机制以来,全市开展“一事一议”35次,将50人纳入城乡低保,3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二是探索居住地申请救助兜牢底。在全省率先开展非本地户籍申报低保试点,即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自推行居住地申请低保政策以来,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及主动排查发现,共有118名非本地户籍对象提交低保申请,有34人通过审批享受了低保救助政策,涉及江西、广东、湖南、四川等在武平县生活人员,让外来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推行困难失能人员集中托养救助兜好底。在全国创新实施困难失能人员集中托养救助,即对低保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收入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瘫痪在床人员在定点养护机构集中托养护理的,给予集中托养救助。总结梳理《三注重,三强化,探索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托养救助制度》案例获评民政部2022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是全国15个优秀案例之一,该项制度实施以来,上杭县已救助失能人员133人次、有效缓解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照料护理及劳务创收困境,得到了特殊困难失能人员家庭的普遍称赞。
  三、着力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投入,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仅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5.2亿元,据统计,2024年一季度,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31294户57350人,发放1-3月救助金8108.3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989户3227人,发放1-3月救助金568.5万元;城乡特困人员8800人,发放1-3月救助供养金4040.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3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81.8万元。二是配强基层队伍。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社工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村居社工室四级服务网络,全市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33个,驻站(中心)社工249人,配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协管员218人,配备村级协理员1955人。2023年全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1623万元,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地落细。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坚持新到岗人员必训、新出台政策必训。2023年全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337场次、培训13132人,实现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全覆盖,切实将业务培训延伸至经办服务末端,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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